常见问题
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?
答: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,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,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请求对该商标申请重新审查的业务。
驳回复审一定能让商标通过注册吗?
答:申请人需要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审申请,逾期未提出复审的,驳回决定生效,商标申请失效。(需要说明的是,如果商标申请是电子申请,收到电子驳回通知后30天内提交复审)
答:不一定。商评委根据双方事实、证据重新判断,有可能维持原驳回决定,也有可能撤销驳回,准予商标初步审定公告。
商标驳回复审期间,是否可以新增商品项目或者修改商标图样?
答:不可以。复审只能针对原商标申请进行答辩,不能修改商标图样,也不能新增商品项目,如需改动只能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。
答:有。如果对驳回复审裁定仍然不服,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驳回复审失败之后还有救济途径吗?
